第十四章:年龄

     周五傍晚,沈延下班后准备回家拿换洗衣服。这周末轮到他值班。回家之前,他去病房看了陈彦宇。 陈彦宇住的是普通病房,他的床位在里侧靠窗的位置。这半个多月,他每天都是躺着度过的。车祸造成他左边胸腔处有两根肋骨严重骨折,其中有一根再差几厘米,可能就要断裂穿出胸膛。 得亏当时跟随救护车的医护人员处理妥当,抬放他的时候都有注意没磕着碰着,不然他这会躺的就不是病床了。 之前沈延听桑甜说,他父母赶回老家了。他不是本地人,所以他们给他请了看护。 沈延看着这孩子怪可怜的,素日里能担待就尽量多担待他点。比如查房时对他说话的语气柔和些,给他做检查时手上的动作也轻盈些。或者下班后过去看看他,给他倒倒水,帮他把病床升起来,让他看看窗外。 身为外科医生,陈彦宇这种手术,沈延拿起手术刀的这两年,做过不少次。每次放下手术刀,走出手术室,给病人家属报平安的那瞬间,他其实比家属还激动。 那天桑甜问他是出于什么原因选择当医生。他说因为爷爷是医生,家里人希望他继承爷爷的衣钵,所以他才会穿上这身白大褂。 这是其中一部分原因,但主要是因为他喜欢医生这个职业。不遑论救死扶伤那么高大上的神圣使命,只是想尽自己的一份力,让深陷痛苦的人免除或减轻点痛楚。 像当年爷爷那样,肠癌晚期,医者不自医。但即便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他老人家仍笑着说,当医生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无悔的决定。 爷爷走后多年,沈延如他所愿拿起手术刀,披上医生服。偶尔有些时候,他会想,爷爷也好,其他医生同行也一样,站上手术台之前,他们必定都经历过长期的学习和历练。 没有哪个医生是生来就知道自己日后会成为医生,望闻问切。只是,人吃五谷杂粮,于世间摸爬打滚,难免会有磕碰病痛。 有病痛,就需要医生。 收起思绪,沈延已到自家门口。在门外,他就听到混世大魔王沈续的声音了。不知道在说什么,惹得老沈同志哈哈大笑。 听见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,沈续从沙发上起身,一溜烟小跑去玄关处。门刚被人由外拉开,她就递出一双灰色棉拖。 “奴婢恭候沈大医生回家。” 她半蹲着身子,双手并在一起放置右胯腰间。学着古时候婢女给主人行礼的模样,给沈延行迎接礼。 沈延伸出左手在她脑袋上左右扫一圈,“免礼。” 他边说边走进客厅。 晚饭席间,沈续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沈延碗里。“听桑老师说,陈彦宇在你们医院住院。” 她早上去知行楼上课,路过老师的休息室,偶然听见桑老师不知在跟谁打电话,说起这件事。 难怪她最近都没在班上看见陈彦宇。桑老师几次开班会,也没讲他为何不来上课,只说他请假了。 沈延停下筷子,“你问这个干嘛?” 沈续用筷子不停地戳碗里的米饭,头低着,说:“没干嘛,就随口一问。” 陈彦宇是班上的三好学生,每个学年度的奖学金,都有他的份儿。但他在班上似乎没什么朋友,平日里都是独来独往。 沈续一般最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。越是没人搭理的人,她越感兴趣。而且她很早就发现,陈彦宇长得很帅。 沈延瞧她那心虚的模样,感觉这丫头肯定有心事。“说吧,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?” 这话他听着,好像有点熟悉。是谁问过他来着? 一语惊起千层浪,秦先凌女士和老沈同志同时侧目看向缩头乌龟沈续。老沈率先道:“续续,你哥说的可是真的?” 他把“的”读成“哒”,可见心中有多兴奋。 秦女士作为第二发言人,接着老沈的话音说:“你儿子说的还能有假?” 沈续:“同学,我们是同班同学。你们知道什么叫同学吗?” 沈延补刀:“同学就同学,你脸红什么?” 这个句式,也好熟悉。 沈续使出杀手锏,向老沈撒娇。“哎呀,老沈你看他!” 老沈同志生平最吃两样东西,一是秦先凌女士撒娇,二是他们的女儿续续撒娇。只要她们的声音开始变强调,语气嗲一点,他就有求必应。 这不,他立马转变态度:“阿延,不许欺负妹妹。” 沈延看在老沈面子上,决定饶过这丫头一次。不过他会想办法弄清这件事的。估计只是续续的一厢情愿,人家陈彦宇看起来很靠谱,不像那么没眼光的人。 君子报仇,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后,其次是现在。 沈续放下筷子,挺直腰杆,双手叠放在餐桌上,发起进攻。 “我亲爱的哥哥,”她声音嗲嗲的,喊的是沈延,看的却是老沈和秦女士。“最近和桑老师,还好吗?” 沈延才夹住的鹌鹑蛋倏地又滚落回碗里。他抬起头,老沈和秦女士的目光,齐刷刷朝他劈来。这中间带着好奇、探究、关心,又有那么些许质疑。后者来自秦女士。 秦女士抢先道:“桑老师是谁?”她看向女儿。 沈续:“是我们的班主任,叫桑甜。人如其名,长相甜美,脾气温柔。” 说到这里,她突然转移话锋,对秦女士说: “你问问我哥就知道了。” 沈延看着对面的人表演,脸上云淡风轻。上次秦野问他这个问题,他已经慌乱过一回,这次有经验了,可以轻松应对。 “你们别听她瞎说。”他说,“她一小孩子,懂什么。” 觉得还不够,他又补充道:“放心,要是有女朋友,我一定不会瞒你们。” 秦女士搭腔:“这次,我投大宝一票。小宝你再仔细观察,有任何情况,及时回报。” 沈续:“哼!爱信不信。” 直觉告诉沈续,她哥对桑老师绝对有意思。虽然她还没谈过男朋友,但从前几次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哥哥看桑老师的眼神,她就觉得不简单。 明明他们好几个人在场,但沈大哥的眼里好像只看到了桑老师。桑老师走到哪,他的眼神跟到哪。 沈延不是不想承认,只是目前为止,只有他一个人对这段关系表现出不同的态度,桑老师可能都不知情。 还没确定的事,他不想闹得沸沸扬扬。这样对桑老师不好,尽管这只是他们家人之间的谈论。 桑甜其实不是完全没有感觉。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,但她能看出来沈延对她不太一样。具体哪里不一样,她说不上来。 要是换做别人,别说请她吃饭,就连走近她身边和她多说几句话,她都反感,想逃离。可每次和沈延待在一块,她却没有这种感觉。反而很喜欢听他说话,哪怕说的都是些没营养的废话。 长久以来,桑甜习惯了当讲述者。当年毕业考教资,每次去面试,都是她一个人在台上讲,底下的人听。 后来当上老师,正式站上三尺讲台,讲述又成了她工作的一部分。上课时讲课件,下课后辅导作业讲习题。 一路从初中讲到大学,从科任老师讲到班主任。就连上班会课,也要讲学校安排的任务,以及班上近期的总结。遇到问题,还要讲道理。 难得遇到一个在他面前可以不用开口,只需倾听的人,桑甜其实很感激沈延。 “在想什么呢?” 桑岁都悄悄走到客厅,走到桑甜身后,她还没发觉。 桑甜回过神来,拍拍身边的位置,示意桑岁过去坐。“在想沈延,”她如实说道,“你觉得他怎么样?” 桑岁坐下,“沈医生挺好的呀。” 她拿起茶几上的一包牛轧糖,左手掏出一颗往旁边一甩。桑甜摇头,说她不要。桑岁剥开一颗,丢进嘴里。 边嚼边说:“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 桑甜:“前几天我们一起吃了顿饭,本来想告诉你,结果现在才想起来。” 桑岁:“说起这个,我也有件事跟你说。” “我和秦野,”牛轧糖粘住牙齿,桑岁试图用舌头撬下它,来回几次无果。 “你们在一起啦?”见她迟迟不吭声,桑甜猜测道。 终于撬下来,桑岁端起茶几上的玻璃杯,灌下一大口水。 “不是不是。我是想说,其实在路上蹭到他车那天之前,我们就见过面了。” 或者更早,在梦里,他们就经常相见。 桑甜若有所思:“这样子。” 桑岁贴近姐姐:“回到你刚才的问题,你和沈医生怎么了?” 桑甜:“我们没怎么呀,就一起吃过一顿饭。” 桑岁也若有所思地看着姐姐。她还想问些什么,但话到嘴边又无从问起。 说到底,感情是一个人的事。旁观者不曾入局,未有经历。鼓励的话也好,劝诫的话也罢,终究不过是隔靴挠痒。 是成是败,悲苦或蜜,只有自己尝过,才晓个中滋味。 像她和秦野,到如今他们的点滴过往,若是提及,她也羞于为外人道。 桑岁:“甜甜,我和桑女士都希望你能够幸福。” 希望所有世俗化的祝福,在你身上都能得到灵验。 桑甜笑了:“干嘛,就这么着急想把我嫁出去?” 桑岁:“才不是,我们巴不得你永远陪着我们。” 后来,这句话一语成谶。 桑甜好几年都走不出来那场意外的深渊。她辞掉学校的工作,离开桑甜和桑女士,一个人去了很远的地方。 听人说旅行能净化心灵,走在路上能让人忘却烦恼。于是她轻装上阵,去了新疆、西藏。在最接近天堂的布达拉宫,她于佛坛前双手合十,问佛: 这世间为何有诸多的生死别离? 人生的关卡,是否一辈子也过不完? 佛不语,她欲语泪先流。 行出布达拉宫,桑甜看见陆陆续续有朝圣者前来朝拜。他们磕长头,匍匐于山路,虔诚可感至天地。 桑甜看着他们,思绪飘出很远很远。 当然,这都是后话。 此刻,一切都井然有序,顺其自然运行着。 桑岁回房间处理工作的事情。这几天公众号的新关注持续呈直线上升,为奖励大家近期表现不错,她在工作群里发了几个红包。 大家抢得很开心,满屏的“木里大气”接连不断。 木里,是桑岁写稿时用的笔名。 木里吃不胖:“红包抢完,大家要再接再厉哦!” 桑岁在群里说话。 木里的小编:“收到!” 其他人也纷纷附议:“好的!” 木里吃不胖:“我撤了,你们尽兴。” 再查看一下邮箱,没有新的投稿邮件。桑岁合上电脑,拿起另一只枕头上的《百年孤独》。 “多年以后,面对行刑队,奥雷里亚诺·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。” 这是《百年孤独》的开篇。 加西亚·马尔克斯是桑岁最喜欢的一位作家。在他众多作品中,《百年孤独》是桑岁最喜欢的一本。 每年,桑岁都会重温一遍这本书。到今年,书的腰封早已脱落,封面的四个边边也泛起褶皱,就连封面背后的书页,都光滑新颖不再。这本书的人名无敌巨长。因为这个,好多人才翻开第一页就果断放弃后面所有的内容。 第一次看的时候,桑岁也记不住人名。即便现在已经看过不下五遍,她也记不清所有人的名字。 但她记住了上校,记住了乌尔苏拉,记住了阿玛兰妲,还记得那个常年下雨的马孔多,以及这本书开头的那段话。 看书记人名,记情节,有时也像记忆生活中的事情一样。对于重要的人和事,我们总是记忆尤深。对于无足挂齿的人和事,我们则会选择性记忆或遗忘。 就像她和秦野,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学校和他重逢的那个场景。也永远都忘不掉当年他没有参加升学考试,自己考完试后回到学校,趴在走廊巴巴等待他,却迟迟等不到他的那种焦急与迫切。 桑岁不喜欢等待。小时候放学等爸妈接她回家,总要等到日垂西山,他们才姗姗来迟。别的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了,只有她一个人在教室里,作业都写完了,还走不掉。 书翻过一页,耳边传来手机的震动声。 是桑女士的微信,说她今晚在林姨家,不回来了。 桑女士最近经常留宿林姨家,桑岁见怪不怪。林姨是桑女士儿时的闺中密友,她们一起长大,又嫁到一处,来往甚是亲密。 上次见到林姨,她还跟桑岁说起自己的儿子。林家哥哥在北京工作,不常回家。林姨说他现在还是一个人,发愁他不知何时才能成家。 桑岁和秦野从二年级同班同桌到六年级。和林志成不过见过三四次的情分,虽然他们同住在一个城市。 但林姨每回碰着桑岁,都说她和自己儿子是从小长大的。加上桑女士的缘故,她总是有意无意想撮合桑岁和自己儿子。用她的话来说,这是亲上加亲。 若要说青梅竹马,桑岁更愿意是和秦野一起。 好歹他们同班同桌过,如今又重新相遇。既是同学,又是朋友。比只见过几面,还是小时候见的,现已不知彼此长什么样的林志成要强多了。 好在桑女士的胳膊肘拐向自家人。每次林姨说起这个事,桑女士都会帮桑岁搪塞过去。桑女士说她们家小宝还小,她不想这么快把她嫁出去,想把她留着多陪自己几年。 林姨穷追不舍:“她都26啦!我们在她这个年纪,生儿育女都办齐全了。” 生儿育女这样的人生大事,从林姨口中吐出,就像去市场买菜一样简单轻松又随便。 桑女士:“26怎么啦?在我看来呀,她们俩就算七十六八十六,也还是个孩子。” 只要妈妈在,孩子永远可以不用着急长大。 桑女士这么觉得。
第十四章:年龄
岁岁常安